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「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」及「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」,即日起受理申請 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,於受理期限內向「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」提出申請。 需要成績證明者,可事先向教務處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