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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陳春蓮 - 校外活動與研習 | 2025-11-11 | 點閱數: 114

主旨:有關教育部 115 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,請提供薦送參加教師名單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1 月 7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142602910 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充裕師資來源,教育部 115 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,請各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,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(包含特殊教育),薦送旨揭 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。

三、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(以下簡稱師培大 學)於 115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,班別包含國 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、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 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。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 原則,倘進修人數達 25 人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 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。

四、另「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」, 115 年為最 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,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。

五、有關薦送對象資格、排序原則請詳閱需求薦送表,事涉教 師進修權益,請各校務必確實調查所屬教師意願及需求。

六、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(如附件),請於 114 年 11 月 19 日(星期三)前將可編輯檔及紙本核章掃描檔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 系統(編號: 22863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備註說明:
1.為充裕師資來源,教育部持續辦理「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」(請參考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),請學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,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,提供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(請薦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與之教師,每位教師限薦送 1 個科目,請勿重複薦送,另 24 以上學分班為自費班)。
2.國小加註「自然領域專長」24 以上學分班、「輔導專長」24 以上學分班、「科技領域專長」24 以上學分班、「語文領域英語文專長」28 以上學分班、「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專長」24 以上學分班、「語文領域客家語文專長」24 以上學分班、「語文領域原住民族語文專長」24 以上學分班薦送資格:
(1)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在職專任教師。
(2)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包括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)。
3.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,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,倘進修人數達 25 人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。確定開班學校後,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,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,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。
4.薦送排序部分,請依學校師資結構確實掌握,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合格在職專任教師優先,接續為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包括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)。

(詳如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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